2011年12月6日
丁屋政策繼續出賣大眾利益
丁屋政策造成之土地資源錯配似乎繼續無限膨脹!本應為市民把關嘅規劃署,昨天竟然以「滿足新界原居民的丁屋需求」為名,將邊境禁區12條村附近嘅丁屋地加碼批多20公頃!但係咁多地卻只夠興建雞碎咁多嘅800間丁屋!呢個決定既違反保育生態原則,招致綠色力量、世界自然基金會、嘉道理農場、香港觀鳥會及創建香港等機構發聯合聲明反對,更對增加土地供應呢個全港性嘅大難題置之不理—如果呢20公頃地劃成五倍地積比嘅高層大廈,隨時起到7000個800方呎嘅單位,比800間丁屋多成七倍幾!
此外,典型嘅劣質丁屋建築及規劃,將再令依家寧靜嘅綠野糟蹋殆盡(見10月25日拙文〈選舉期票開到丁屋?雙英應向市民攤牌〉),造成香港「四失」局面:浪費土地供應,丟失優化城規契機,製造社會不公,以及加重貧富懸殊!
呢個決定亦充分反映筆者上周所指政府喺土地房屋管理之上之傲慢與獨斷,喺姑息鄉下土地既得利益者及發展商之餘,亦斷送咗如果補地價本來可以代全港市民收取嘅土地收入。
特首候選人只有一條路
由保育角度嚟睇,唐英年嘅「高密度發展觀」其實與筆者上文簡單計算嘅背後原則有些少吻合:即係如市區模式般,利用鄉村嘅已建土地,喺對村附近綠化地帶最少影 響、侵蝕嘅原則下向高空發展(但係政府唔無限地派發新丁權,只係容許現成業主賣盤畀發展商重建),咁樣唔單止能保留原有田園綠野嘅風貌(因為可發展嘅土地喺已建村範圍內,而唔係好似規劃署咁,永無休止地橫向擴展),更為村民發展自己嘅屋/地增加誘因,因為發展商出嘅收樓條件必會優厚好多!
可惜,曾特首為着得到鄉議局嘅政治支持,一直冇膽去得罪後者,導致丁屋政策尾大不掉,拖到今日。希望當今各特首候選人希望能夠鼓起勇氣,為香港絕大多數人服務,廢咗丁屋政策。因為喺平衡三四萬村屋業主/地主嘅權利,與二三百萬戶市區家庭嘅居住需求之間,有智慧/良心嘅人都會作出同一決策。
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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