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

20110222 置業退稅對租客無援,政府政策應否傾斜?


2011222

置業退稅租客無援政策應否傾斜?

喺全城為明天財政預算出謀獻策,並引頸期盼眾多似乎打風都打唔甩嘅「派糖」措施時,香港會計師公會提出咗一個有趣嘅建議,就係政府提供租金扣稅優惠,減輕租客負擔,扣稅年期則為15年,並以每年10萬元為上限,令租客亦可享有扣稅優惠。

點解唔鼓勵租樓?
以上提議帶出一個值得深思嘅問題,就係點解政府覺得居者置其業值得鼓勵,但係「居者租其樓」卻不值一哂?呢種買樓神聖過租屋嘅公共政策又係點樣發展出嚟嘅呢?是否所有政府嘅施政目標都係鼓勵子民落地生根、穩定順從、易於管治?政府係咪認為租樓者遊離不定,今日幫咗佢,聽日佢就帶着福利嘅着數遠走他鄉?歡迎有高見嘅讀者賜鄙以詳!

筆者喺去年928日拙文「資助置業樓市泡沫元兇」中略有探討美國墮入「買樓至上」呢個政策教條嘅來龍去脈,以及呢項社會工程帶來嘅副作用。香港實在應該以英美活生生嘅世紀樓市泡沫例子為鑑,避免市民喺缺乏能力嘅時候──特別係依家樓價高企時──鼓勵佢哋入市。11月時減低按揭成數係一個近年少有嘅德政,現在實在係時候趁預算案之機,連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呢項優惠都廢埋佢!咁樣既可釜底抽薪,減少另一個入市嘅人為誘因,幫助市場降溫!此外,三數年後,財爺更可避免面對唔少喺市頂因為財政措施鼓勵而跳入火坑嘅苦業主──咁先至係有遠見嘅高招矣!
 
扣稅「雙軌」並行 再進一步,財爺甚至可以喺廢除置業利息扣稅(減低樓價上升動力)同時,幫助租樓人士喺薪俸稅/個人入息稅內扣除一部分租金支出(間接減輕「無殼蝸牛」嘅租金負擔)。其實,如果有限公司可以喺利得稅入面扣除租金支出,咁點解個人課稅又唔能夠引進同樣嘅措施呢?由社會工程嘅角度嚟睇,資助無產階級(租私樓嘅大多係不願接受政府福利,或係低下中產級),似乎比資助有樓階層更能重新分布財產,更減低起居屋嘅政治壓力,更有益於社會和諧?

租金扣稅嘅其他好處有:①直接增加市民嘅租樓意欲,增大租務市場嘅活力、流通量,甚至租房存量嘅質量;②養活更多經紀、裝修及搬運等低薪或低技術行業,以及隨著更多經濟活動而導致嘅庫房稅收上升;③間接減低公屋與私樓嘅實質租金差距,令公屋居民有誘因騰出單位畀更有需要嘅市民。實在係多利而無一害!  

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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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ungtinproperty.blogspot.com/ 
信報原文